在现代意义中,字幕一般是指以文字形式显示电视、电影、舞台作品中的对话等非影像内容,也泛指影视作品后期加工的文字。在电影银幕或电视机荧光屏下方出现的解说文字以及种种文字,如影片的片名、演职员表、唱词、对白、说明词以有人物介绍、地名和年代等都称为字幕。
通过将节目的语音内容以字幕方式显示,并且,由于很多字词同音,只有通过字幕文字和音频结合来观看,才能更加清楚节目内容!另外,字幕也能用于翻译外语节目,让不懂该外语的观众,既能听见原作的声带,同时理解节目内容。还有,为听力障碍人士将影视声音转换成另一种形式来观赏影视作品。
在中外文化交流愈加深入的当下,优秀的字幕翻译一定是忠于原字幕内容,遵循字幕翻译的原则以及按照字幕翻译的性质进行的,而一部影视作品的字幕好坏,能直接决定影视作品给观众的印象,试问一部观众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影视作品,观众怎么会给好评,因此北京翻译公司认为在提供字幕翻译服务时一定要注意下面这几点。
首先,在提供字幕翻译服务时需要遵循综合性原则。文学作品是书面形式文字的艺术,而影视电影字幕作品是一门综合性的表演艺术,观众在听到演员说话的同时还看到演员的表演,当然还有画面的各种变化,以及音乐和其他音响效果等。因而影视翻译的二元性要求译者准确把握电影字幕信息和视觉信息、听觉信息之间的密切关系,尽力挖掘画面的潜力,让画面和音响效果说话。
其次,在提供字幕翻译服务时需要遵循瞬时性原则。不像文学作品的鉴赏,阅读者可以进行反复地阅读,毕竟那是印在纸上的文字。电影字幕语言是瞬息即逝的,观众若是没有听得懂只能放弃,也容不得揣摩思考,毕竟思考便很可能错过了后面的重要信息,因而字幕翻译必须要表意清晰,通顺流畅,让观众一听就懂,不可让观众伤脑筋思考。
最后,在提供字幕翻译服务时需要遵循通俗性和无注性原则。文学作品的鉴赏要求相应的文化程度,而影视剧的受众群体之广则要求影视对白通俗易懂,雅俗共赏,老少皆宜,其对白不能太过典雅、晦涩难懂。再有,文学翻译遇到阅读者觉得晦涩难懂难以理解之处,可以采取加注的方式给以进一步的补充说明,而影视翻译的时间和空间性限制却不允许注解形式的存在,这也是字幕翻译过程中译者最大的困扰之处。
大多数影视剧中允许在对白之外作文字说明,如在片头以电影字幕介绍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或在片尾介绍故事的结局,或在片中打上地名和年份。影视片中有时也用旁白介绍剧情的转折或说明某一人物的内心世界,但这些都是原片中就有的,译者不能为了注解而在译制片中另加字幕或旁白,毕竟另加的电影字幕会使观众目不暇接,无形地增添了观众的心理负担,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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